依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收购作业的告诉》(青医保局发〔2020〕162号)、《关于做好缺少药品和易缺少药品挂网收购作业的告诉》、《关于展开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里藏(蒙)药克己制剂挂网收购相关作业的告诉》和《关于印发青海省医药收购渠道药品挂网规矩的告诉》(青医保办发〔2025〕38号)要求,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,现将申报成果予以发布并展开配送联系树立作业,详细告诉如下:
一、药品出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药品,也可按挂网的种类别离托付2~3家在我省具有药品配送资质的运营公司进行配送,配送区域有必要掩盖全省。出产企业在托付配送公司进行配送时,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才能,优先挑选配送成绩优秀、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掩盖率高的企业。
二、配送联系的树立由出产企业与配送企业洽谈承认后,在青海省医保服务渠道做承认。配送联系承认后,原则上不可以随意进行改变。确需改变的,由出产企业在渠道上进行改变。
三、各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6月24日17:00前登录青海省医保服务渠道药品和耗材一体化办理体系(完结配送联系挑选承认作业。详细操作详见操作攻略。